关于做好2023年度聊城市作家协会个人会员发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有关作家:
根据《聊城市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审批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聊城市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的发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照山东省作协会员发展办法,个人申请加入聊城市作家协会必须通过市作协团体会员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团体会员单位统一报送,非经团体会员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央驻聊单位干部职工等不属于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申报者可以直接申报。)
2.申请者请认真阅读《聊城市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审批办法(试行)》,凡符合有关条件者,均可下载《聊城市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按照填表说明的具体要求,逐项填写。
3.为避免不合要求、重走程序,个人申请者填写相关信息后,务必把电子版入会申请表发送所属团体会员单位有关负责人(见附件)进行初审,待团体会员单位、市文联文艺创作研究院对内容、格式等审核完毕,回复“无误”后再进行打印报送。(团体会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务必把初审合格的电子版入会申请表发至市作协会员发展规定邮箱,待市文联文艺创作研究院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回复“无误”后,再通知申请者进行打印报送。为提高效率,请随审随报,可以逐个,也可以分批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央驻聊单位干部职工等不属于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申报者,请直接将电子版入会申请表发至市作协发展会员规定邮箱,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回复“无误”后,打印表格,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并同时由两名市作协个人会员签名推荐,然后向市文联文艺创作研究院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4.请各团体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入会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申请加入市作协,在履行推荐盖章手续时,须进行严格把关。所有经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申请入会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由团体会员单位统一报送。
(1)审核入会申请表是否符合要求。表格须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勿自制或更改表格内容、制式;申请者只能选填一种主要从事的文学创作样式、门类;“所在单位意见”栏须填写齐全并盖章,有工作单位的申报者必须加盖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章,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等无工作单位的申请者,此栏须由市作协所属团体会员单位盖章;团体会员推荐意见盖章位置也应准确无误。
(2)审核申报作品数量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作品的CIP数据页打印件是否齐全,并向申请者说明申报材料只在当年有效且不退还。
5.2023年度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电子版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请有关单位和作家根据上述时间安排,积极进行相关申报工作,尽量提前。逾期申报,不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
联系人:张丁丁,联系电话:17806358080
市作协发展会员规定邮箱:zdd_1111@qq.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9楼910室,邮编:252000
附:1.聊城市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审批办法(试行)
2. 聊城市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附有填表说明)
3. 聊城市作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信息汇总表
4. 聊城市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联系方式
聊城市文联(市作协)
2023年8月28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